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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

   归属:学生资助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4-05-05 10:37:48 浏览次数:3858
  
关于做好2014年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预申请工作的通知
镇高专团学[2014] 10 号
各院系: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的通知(苏教助[2014]1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确保此项工作有序、规范地开展,现将近期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额度分配 
我校2014年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总额度为120万元,计划240人,人均0.5万元,学校对各院系的贷款申请实行总额控制。各院系在确定学生申请贷款金额时,最高不超过6000/人(实际申请金额需是1000—6000元之间100的整数倍),各院系2014年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金额指标分配见附件1,各院系可先根据学校下达的控制指标统计学生的需求信息,学生资助中心将根据各院系学生实际需求数进行统筹协调。
二、申请条件 
申请江苏省生源地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3)在校全日制普通专科生;(4)学生入学前户籍与其家长户籍均在贷款申请受理机构所在辖区内;(5)家庭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为学校正式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注:外省生源地助学贷款请学生本人咨询当地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如需出具证明见附件3,填好表格打印以后送学校学生资助中心审核盖章
三、工作安排:
1、宣传工作:各院系要立足于保障广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平等权、维护社会公正、促进社会和谐的总体要求,切实加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宣传工作。要通过召开班会、个别指导等形式并利用宣传栏、网站等途径,全面宣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政策规定,按照“应贷尽贷”的政策要求,使每一位学生(特别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了解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意义、申请条件、申请时间、申请流程以及需要准备的材料等,切实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2、资格审查工作:认真做好申请人的资格审查工作,组织与指导学生填写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申请信息采集表(见附件2),并审核学生所填信息是否完整准确以及申请学生是否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等,审核后的学生申请信息采集表由各院系存档。
3、信息录入和材料上报工作:各院系登录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资助业务管理系统,依据学生填写的信息采集表集中录入申请学生的信息,录入结束后请认真核对信息,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度负责。具体录入程序如下:登录系统-点击生源地贷款项-点击院系登记预申请-点击新增录入信息。如本院系全部学生信息录入完毕,请点击“上报高校审核”提交所有申请;如本院系无学生提出申请,请点击“无需求”确认。请在5月25日前完成信息登记、审核和上报工作。
相关办理流程和注意事项见附件4。
 
学生处     
2014年4月30日
 
附件1:《2014年生源地助学贷款额度分配表》
附件2:《高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申请信息采集表》
附件3:《(外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认定证明》
附件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流程和注意事项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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